一、會議時間、期限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會期半天
二、會議地點
吉林銀行總行(長春市東南湖大路1817號)三樓多功能廳
三、會議議程
1.審議《吉林銀行董事會2022年度工作報告》;
2.審議《吉林銀行監事會2022年度工作報告》;
3.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財務決算和2023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4.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審議《吉林銀行監事會對監事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6.審議《吉林銀行監事會對董事會、董事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7.審議吉林銀行監事會對高級管理層、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8.審議《吉林銀行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績效評價報告》;
9.審議《吉林銀行董事會經費2022年度使用情況和2023年度使用計劃的報告》;
10.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主要股東履行義務情況評估報告》;
11.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監管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12.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關聯交易情況報告》;
13.審議《吉林銀行2022年度不良資產處置專用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四、參加會議人員
1.會議公告日登記在冊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東。
2.本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本行聘請的見證律師。
五、授權委托
凡具有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資格的股東,有權書面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股東在本行的借款逾期未還期間內,其表決權暫停行使),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東。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須準確、完整填寫后方可生效,委托書格式附后。
六、出席證明
1.個人股東: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原件。
2.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原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擬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代理人應于2023年4月21 日前將上述資料送達吉林銀行總行董事會辦公室(長春市東南湖大路1817號21層)進行資格確認。
聯 系 人:戰玉婷 李夕林
聯系電話:0431—84992752 84999341
傳 真:0431—84999958
吉林銀行董事會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委托書格式
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公司) (持有吉林銀行股份 股)茲全權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4月21日召開的吉林銀行2022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受托人有權依照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對本次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進行投票表決,并代為簽署相關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編號 | 審議事項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1 | 吉林銀行董事會2022年度工作報告 | |||
2 | 吉林銀行監事會2022年度工作報告 | |||
3 | 吉林銀行2022年度財務決算和2023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 |||
4 | 吉林銀行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 |||
5 | 吉林銀行監事會對監事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 |||
6 | 吉林銀行監事會對董事會、董事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 |||
7 | 吉林銀行監事會對高級管理層、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 |||
8 | 吉林銀行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績效評價報告 | |||
9 | 吉林銀行董事會經費2022年度使用情況和2023年度使用計劃的報告 | |||
10 | 吉林銀行2022年度主要股東履行義務情況評估報告 | |||
11 | 吉林銀行2022年度監管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 |||
12 | 吉林銀行2022年度關聯交易情況報告 | |||
13 | 吉林銀行2022年度不良資產處置專用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
注:1.上述審議和選舉事項,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對或棄權欄內劃“√”,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則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
3.除另有明確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東大會上提出的其他需要決定事項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決或放棄投票。
4.本委托書的復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或
自然人股東(簽字):
身份證號:
受托人(簽字):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