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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簡介

      單位活期存款是指不規定存款期限,可以隨時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計付利息的存款。如果客戶在吉林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便可使用支票、本票、匯票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各類支付工具辦理結算。

      活期存款帳戶分為以下幾種:

      1.基本存款帳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基本帳戶的管理規定,一個存款單位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基本存款帳戶辦理提取現金和轉帳結算等業務。

      2.一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帳戶是企事業單位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開立的銀行結算帳戶。一般存款帳戶不能取現,只能辦理現金繳存和轉帳結算等業務。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應當滿足基本存款帳戶開立的條件。

      3.臨時存款帳戶

      臨時存款帳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主要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開立臨時存款帳戶,須向銀行提交基本存款帳戶開立的相關資料和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4.專用存款帳戶

      專用存款帳戶是指存款人按照法規,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帳戶。開立專用存款帳戶應向銀行出具開立基本存款帳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帳戶管理卡和專項資金性質的證明。

      業務特點

      同城、異地營業網點間通存通兌、實時到賬,不固定期限,客戶存取方便、快捷、安全。

      適用對象

      1) 凡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各類機構、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均可在吉林銀行辦理單位活 期存款業務。

      2) 適用于對公客戶的流動性資金,可作為給客戶綜合理財的資產組合的資金安排方式之一。

      辦理所需資料

      1) 營業執照(企業)或經有權部門批準成立的批文;

      2) 機構代碼證書;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 單位公章、財務章和法人名章;

      5) 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最終解釋權歸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