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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存款證明是指吉林銀行營業網點由申請人申請,為其某一時間段內或時點在吉林銀行的儲蓄存款所出具的存款證明。吉林銀行本外幣儲蓄存單、存折、銀行卡和在吉林銀行購買的大額存單等均可辦理個人存款證明。

      存款證明種類分為時段證明和時點證明

      時段證明用于證明在某一時間段內在吉林銀行有一定數額的人民幣或外幣儲蓄存款及購買了一定數額大額存單等個人憑證。

      時點證明用于證明在某一時間點在吉林銀行有一定數額的人民幣或外幣儲蓄存款及購買了一定數額大額存單等個人憑證。

      特別提示:

      個人存款證明是吉林銀行為境內居民和非居民在某一時間段內或時點在吉林銀行的儲蓄存款或在吉林銀行購買的大額存單出具的證明,存款證明不能流通,不能轉讓,不能用于質押,不能掛失,不能代替個人憑證作為取款、轉存、續存、兌付等憑據。

      已被有權機關凍結止付和質押被銀行凍結止付的個人憑證,不能辦理個人存款證明。

      已辦理個人存款證明的個人憑證,在存款證明有效期內,申請人不能支取存款證明書下的儲蓄存款或大額存單。

      幣種和數量

      各幣種均可辦理存款證明。存款證明不限數量。

      手續費

      存款證明按每份20元人民幣收取手續費。申請人要求重新開立時,手續費的收取視同新辦存款證明處理。

      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到吉林銀行各營業網點申請辦理,并出具申請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個人憑證等資料,口頭向銀行工作人員申請辦理。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由系統自動打印電子印章。